细查学校卫生管理之“漏” 杜绝学校传染病防治及饮用水卫生隐患 |
时间:2017年04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人员密集,是传染病易发场所。为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规范卫生管理, 防止饮用水污染及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7年3月,长沙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八方园、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恒达园、长沙市实验小学、芙蓉区大同二小、长郡双语实验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等八所局直管学校进行了严检细查。
按照我局《2017年长沙市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此次检查以传染病防治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学校(含托幼机构)保健室、卫生室的设置及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局直管八所学校总体情况良好,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管理基本制定了制度,形成了机制,设立了晨检、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病愈复课登记,饮用水设施设备能在学校开学前进行清洗消毒并送检。但是还存在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问题,如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复课查验、疫情报告等措施落实不严格,对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漏种学生未督促补种,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不全,饮用水卫生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对于被监管学校(托幼机构)存在的问题,我局当场制作了监督意见书,要求被监管学校(托幼机构)切实整改,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和区、县(市)进行层级联动,与教育部门、疾控部门横向合作,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对全市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卫生管理整体水平。 |